房产契税缴纳时间是自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10日内;房产契税可以在当地的税务部门服务窗口或大厅的自助机上进行查询,或是拨打114电话询问工作人员查询。
房产契税缴纳的时间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房产契税缴纳流程如下:
1.申报。纳税人领取、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契税纳税申报表》可直接登录当地地税局网站的表单下载版块下载填写,也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
2.初审。受理人员对《契税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3.缴纳税款。提醒您,纳税人缴纳税款后,记得领取契税完税凭证。
房产契税在本地的税务部门可以查询,也可以通过114查一下这些单位的电话,然后电话咨询。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新房契税都由买方交,若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买方可将契税交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如果买主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主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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