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富富余3号两全
保险分红型主要保障以下四个方面:
1. 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或合同复效后的180日内,若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若在180日后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 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3.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并在事故发生后的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
4. 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合法商业运营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的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额乘以身故或全残的交费年度数乘以3进行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