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进行印花税处理的时候,是需要明确好相关的计算方式的,同时去税务局进行缴纳的时候,也是会出具相关材料的,那么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不含税金额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由于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式作为完税方式,故称印花税。我国现行的印花税是自1988年10月1日起开征的。
印花税同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面广,税源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频繁,书立、领受和使用凭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而对书立、领受的凭证征税,其税源广泛。
2、征收简便,费用低廉。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纳花、贴花、销花的办法,税务机关只负责检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较简便而且征收费用少。
3、不退税、不抵用。对企业溢贴或多缴的税款,不予退税,而且也不许抵用。
4、轻税重罚。印花税税负轻,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5‰,但对于未贴、少贴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可处以重罚。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①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②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 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③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借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 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④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房产买卖转让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让。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不含税金额吗的相关知识,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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