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委托过户是现在很多人为了省时间省麻烦去进行的一个委托,但是这个委托并不是完全安全可靠的,它其中也伴随着许许多多的风险。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
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你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来说,签署了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就意味着受委托人可以直接签署出售房屋的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而无须通知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所有人签署委托他人出卖房屋的委托书,委托书经过公证;后受委托人将房屋出售他人。
3、二手房交易选择房屋公证而不是直接过户的话,是为了少交营业税,还有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
4、做公证的一般有房屋中介、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二、房产公证办理程序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的全部内容,面对这些风险我们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时刻保持警惕,即使时候或许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是也是十分麻烦的不是吗。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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