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房屋继承都有所了解,既然有继承,那么也就有放弃继承,那么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放弃继承法律效力如何?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时应提供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家庭父母、子女、配偶等方面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如放弃继承人、继承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或隐瞒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公证处有权拒绝公证,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申办公证的放弃继承人、继承人自行承担,公证处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不予全额退还。
2、当事人领取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后,应到相关部门去办理领取遗产的手续,如遗产为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股权等财产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财产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如不及时领取遗产,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在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一般是公证处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作出公证,各地的公证收费的标准都不相同,一般公证费为200元,另加副本费、复印费。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办理程序: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1、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费用”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放弃房产继承权的程序以及公证费用都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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