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委托期限应该是由委托人确定。委托书期限及权限应该是由委托人来规定的,如果没有期限则至办完委托事项为止。法律快车提醒您,授权委托书一般都有注明期限,没有注明的,有效期至委托事项结束或委托人终止委托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
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4.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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