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朋友们都会购买车辆进行运营,这样的话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小客车的转让,大家要注意一下具体的转让指标,符合国家制度的话才可以进行转让,那么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合法吗?现在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北京车指标转让属于违规不违法的行为。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条例,北京车指标是不允许转让或转借的严格来说,亲属之间的转借都是违规的但车指标摇号政策仅仅是北京等少数城市实行的地方性政策,也就是说没有法律层次规定车指标交易违法。
北京车指标摇号政策公布后,很多人买车没牌,有些人又有车指标闲置。资源匹配的不均衡导致衍生了北京车指标转让市场,虽然市场尚缺乏有效监管,但市场刚需让北京车指标转让不得不存在。
1、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租车人是实际的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2、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小客车辆时未向租车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租车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五项:即侵权行为,侵权结果,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失,侵权人主观存在过错。本案中,被告对原告乘坐被告所有的客车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事实无异议,由此可以确认侵权行为,侵权结果,因果关系,受害人损失的存在。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雇佣的驾驶员在本案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故被告亦存在主观过错。由此可以判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被告未能按约将原告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系违约行为,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又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原告不负事故责任,即无过错行为,不存在相应减少被告赔偿数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