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相关法律规定,当房产进行买卖交易时,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税费标准缴纳一定的税费的;在双方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买卖双方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那么房产交易中房产税怎么征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差额×20%
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1)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
(2)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免征情况:无。
3、营业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
(1)房产证未满2年,营业税为房款的5.6%。
(2)房产证满2年,面积大于144,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面积≤144免交。
免征情况:房产证满2年、面积≤144。
4、印花税
支付方:买卖双方。
计算方法:印花税=计税价格×0.05%征收标准:0.05%。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计算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城市不同标准有差异)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6、登记费
征收标准:个人住房登记每件80元(含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屋按年征收房产税,分期缴纳,其缴纳期限,比照内资企业,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视具体情况核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房产交易中房产税怎么征收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缴纳的税费包含了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登记费等多项费用;通常情况下双方需要缴纳的税种及税费是有一定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