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都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款的,只有缴纳了税款,才能够完成好房屋买卖。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武汉房产税如何征收,要收多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从价计征:一般由企业交纳,按房产原值折扣后*1.2%,按年计算按季交纳。折扣一般为30%,100万元原值(购入价或建造价),年交8400元。
个人很少有交的。
2、从租计征:按房租收入12%一次性交纳,一般情况下出租给单位,需要发票,到税务开票直接扣除,15万应交18000元,另外还有可能附加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开票,谁交?
总的来说,对个人而言,房产税不是必交的税,如果你们当地税务要求交,可能出于个人目的,可不予理睬,最多打点一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
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房产税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武汉房产税如何征收,要收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