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债券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属于债权融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属于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手段。非公开发行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是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的一种发售方式,随着发行制度的日益成熟,非公开发行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那么,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利好吗?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偏利好!
发行优先股是不是利好,各种说法不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首先要了解优先股是什么,有什么特点,然后才能分析其对上市公司是不是利好。
1、优先股和普通股一样计入上市公司股本,发行优先股募集的资金属于公司资本,归公司管理使用,这一点跟普通股一样;
2、 优先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但收益相对固定、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清偿顺序先于普通股,股息率按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大大高于普通股的股息率,这一点类同债券;
3、 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持有36个月后可一定比例转为普通股,这点像可转债。由以上三个特点可以看出,优先股是介于债券与普通股票之间的一种股票。发行优先股的作用也就是介于两者之间,不像发行空手套白狼的股票这样利好,也不像借贷这样要考虑公司的营利要高于借贷利率才是利好,要具体分析发行优先股的用途,才能确定是不是利好。如果是用于偿还公司债是利好,如果是回购二级市场流通股票,则不是利好;如果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则要考虑其营利情况,才能确定是不是利好。因此,发行优先股只可以说是偏利好!
1、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选择权
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经营权
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其实,对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润这个问题,我们只能是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偏利好的,而且,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我们在持有36个月后,是可以有一定比例转为普通股的,所以,它在很多方面也是和普通股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偏利好的,大家对于债权的问题一定要多了解,避免一些风险的问题,因为债券还是有着相应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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