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证券市场在一般情况下是金融市场当中影响比较重要的部分,对于我国在进行交易过程当中是需要遵循经济市场的规律,那么对于我国证券投资主体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证券投资主体是指什么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证券市场的各类法律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1、证券发行人,是指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的单位,一般包栝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
2、投资者,是指证券尚买卖者,也是证券融资方式的资金供给者。投资者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有资格进行证券投资的法人单位,一般包括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和政府机构等;个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证券的买卖,也可以通过证券经纪人买卖证券。
3、证券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种中介机构,一般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4、证券交易场所,是指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的服务机构,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5、证券自律性组织,通常是指证券业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等。
6、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代表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我国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需要说明的是,《证券法》中所指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1、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交易、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相关环节。
2、基金的运作活动从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投资管理与基金的后台管理三大部分。
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三大类。
(一)基金当事人包括持有人、管理人与托管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2)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分享收益,分配清算财产,转让份额,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查阅资料,诉讼,其他权利。
2、管理人
管理人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在我国,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管理人的托管人保管。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在我国,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1、主要服务机构:管理人、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
2.其他机构主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支付机构、份额登记机构、估值核算机构、投资顾问机构、评价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基金监管机构
基金监管机构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权,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管理人、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因此其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基金自律组织
(1)证券交易所是基金的自律管理机构之一。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一方面上市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募集和交易,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对基金的投资交易行为承担着重要的一线监控职责。
(2)我国的基金自律组织是由管理人、托管人及服务机构于 2012 年 6 月 7 日成立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此前,我国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一直隶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证券投资主体是指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证券在进行处理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根据相对应的主体来进行了解,并且自律组织以及一些公司也起着一个带头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