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可以发行债券的企业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有:
1.两者权利不同。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与债券发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只能按时获得利息并收回本金,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票不同,股票是所有权凭证,股东是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股东一般有投票权,可以通过选举董事行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
2.两者的目的不同。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属于公司负债,不是资本。发行股票是股份公司为创办企业和增加资本而筹集的资金;
3.两者的期限不同。债券一般有规定的还款期限,是一种有期投资。股票通常无法偿还。一旦投资入股,股东就无法从股份公司收回本金。因此,股票是无期投资或永久投资;
4.两者收入不同。债券有规定的利率,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股票股息不固定,一般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
5.风险不同。股票风险较大,债券风险较小。
对大股东肯定是利好,因为公司的融资增加。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因为股票价格其他影响有很多),否则就是坏事。但一般来说市场是当利好来理解的。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