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大家的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的,这笔税费也不是一笔小的费用,所以购房者都比较关心这笔税费要怎么去计算,其实税费也是有征收标准的,那么买房契税征收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产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1、办理房产信息查档证明。政策规定:首套房且面积低于90平米按1%征税,90-144平米按1.5%征税,144平米以上或者二套房、别墅、商业用途则按3%征税,查档证明的目前就是为了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2、准备申报纳税资料。需准备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查档证明;
3、提交纳税资料。资料准备好后可向地税局税收征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填写诚信保证书;
4、确认纳税信息。征税部门受理后会录入相关资料,并打印一份《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里面有纳税的基本信息,仔细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5、缴纳契税。拿盖章后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到收款柜台缴纳契税。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征收机关核定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这就是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如果纳税人为申报缴纳税款,那么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就是纳税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
根据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执行的通知》的规定来说,凡税款滞纳这类的行为是发生在2001月30前的,按照原来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要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另外就是,税款滞纳是在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那么就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应该从纳税义务发生的那一天开始,十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没有按时交纳,那么滞纳金就是每日增加缴纳万分之五。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买房契税征收标准是多少"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提醒大家,纳税人应该从纳税义务发生的那一天开始,十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