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在审核低保户资格时,确实会对低保户的房产进行核查。民政局会通过查询房产记录、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低保户的房产情况进行核实。
这是为了确保低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的公正性。低保户作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对象,其家庭资产状况是评估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律快车提醒您,低保户购房会对低保资格产生影响。
1.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低保户在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那么其低保资格将被取消。
2.这是因为购房或高标准装修房屋属于较大额度的家庭消费支出,超过了低保户的基本生活需求范围,因此不再符合低保政策的规定。
低保户在享受低保待遇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限制。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下消费情形将导致低保户取消资格:
1.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3.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4.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5.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6.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消费情形都属于超过低保户基本生活需求的范围,因此不再符合低保政策的规定,低保户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