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公司在进行交换债券过程当中,它可以根据发行债券的目的来进行了解一些利润问题,如果是为了扩大经营,那么再进行债券交易过程当中会带来机遇,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1、要看该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还是弥补在经营上财务的漏洞。
2、如发的债息低于银行贷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构成压力。一般来说,能取得发债的公司还是相对优质的公司,在牛市环境下,任何事情都被看成利好。
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
2、影响可转换债券收益的除了转券的利率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可转换债券的换股条件,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换股价格,即转换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当要转换的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转券的换股价格后,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就将与股票的价格联动,当股票的价格高于转券的换股价格后,由于转券的价格和股票的价格联动,在股票上涨时,购买转券与投资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价格下跌时,由于转券具有一般债券的保底性质,所以转券的风险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1、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
(1)采用账面价值法
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
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
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2)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
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公司在进行销售债券过程当中,它可以根据账面价值来了解一些实际情况,并且对于我国不能因为发行债券而产生损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