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药,也被称为特殊治疗药品,主要应用于重特大疾病的治疗。这类药品的费用相对较高,但其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因此对于某些特定的疾病具有重要的治疗作用。特药的使用有明确的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目前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
在
医保支付方面,省医保经办机构会与特药供应商进行谈判协商,以确定全省统一的医保结算价。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医保结算价的75%和70%。
这一政策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该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然而,有些特定的药物需要在
社保外自费购买,这就是所谓的院外购药。这类药品大部分是抗癌药,不同的医疗产品关于是否包含院外购药也有不同的规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特药险应运而生。特药险主要是针对癌症治疗中靶向药的用药费用进行报销。在癌症治疗中,靶向药、免疫药物等是社保不能报销的,都需要患者自费。这些药物的共同特点是价格昂贵。特药险的推出,就是为了保障癌症治疗中的特药费用,减轻患者在药品费上的负担。特药险会有规定用药清单,但并不是市面上所有的特药都会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