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富鑫享年金
保险的返还方式如下:
首先,从第五个保单年度开始,每年可以返还30%的保额作为生存金。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年度结束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保额作为生存金。
其次,在保单的第5、6、7、8个保单年度,每次可以给付50%的年交保费作为特别生存金。这是一种额外的返还方式,旨在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
除了上述返还方式外,平安财富鑫享年金保险还提供了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已交保费减去身故时已经领取的生存金和特别生存金、与保单现金价值两者的最大值进行给付。这种保障措施可以为被保险人的家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总结起来,平安财富鑫享年金保险通过生存金和特别生存金的返还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了持续的经济支持。同时,身故保障也为被保险人的家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这些特点使得平安财富鑫享年金保险成为一种可靠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