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我国
车险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革。这次改革不仅涉及到了主险的条款和费率,也对附加险进行了调整。其中,涉水险的变化尤为显著。
在改革前,车主可以选择将涉水险作为附加险投保,也可以选择不投保。这意味着,即使车主没有投保涉水险,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到车损险的保障。然而,改革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涉水险被直接并入了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内,也就是说,只有投保了车损险,车主才能享受到涉水险的保障。此外,涉水险不能再作为第三者
责任险的附加险来投保。
这次车险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得到了扩大。除了涉水险外,车损险还增加了6项新的责任,包括自燃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和指定修理厂险。这些新增的责任,无疑为车主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总的来说,这次车险改革使得车险的保障更加全面,也为车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然而,这也意味着车主需要更加仔细地了解各种
保险的责任和条款,以便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