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为促进残疾人职业训练和就业而设立的专项补贴资金。这些资金通常被纳入政府支出预算的社会保障科目,也可以计入专项
补助科目(special transfer payment)。特别是对于购买劳动力以支持残疾人家庭的补贴,一般会被计入社会保障科目,或者作为支出部门的大额支出科目(special transfer payment)进行处理。
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资金分配是根据具体实施的内容来决定的。例如,针对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人才培养、职业指导、职业检测、就业援助和就业改变等方面的项目,一般会被计入公共卫生、卫生服务、就业服务和社会救助科目;而就业促进津贴、就业保障金等项目,则通常
会计入政府的支出预算社会保障科目。
拓展知识: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是根据残疾人就业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程序,其中包括了残疾人就业类别的划分、残疾人就业工作补贴的发放、就业资金的支持以及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在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残疾人自愿选择就业的权利; 2. 政府、单位和社会应共同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残疾人应充分发挥自身实际技能,确保自身的就业收入; 4. 单位应尊重残疾人的职业价值,为其提供相关的就业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