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相对应,是企业为进行生产运营活动所常常拥有、能进行操纵而不需归还的资产。在西方国家的私营企业中,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及企业的未分配
利润。而在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则主要由国家财政补贴和企业的内部累积构成。
每个企业获得自有资金的途径因生产要素所有制形式和财务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来说,其自有资金的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补贴以及固定财产的免费加入等。这些资金通常由政府提供,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和扩大规模。
其次,还有一部分来源于企业内部累积,即按国家要求从费用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类专用型基金。这些基金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此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还来源于定额债务。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清算程序的要求,企业可以从应付和应收的账款中提取一部分资产作为自有资金使用。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主要介绍了自有资金的概念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自有资金的构成,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