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是
会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它被计入“合同费用”科目。当合同涉及的资产构成要素(如设备、仪器、软件等)时,这些要素的成本应按照有形资产的形式计入账户,并按照有形资产的摊销规则进行摊销。因此,合同费用科目主要反映合同取得的一般成本,不包括有形资产构成要素的费用。
在摊销合同费用时,需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期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和其他经济因素来确定和审核摊销方式和期限,并重新计算摊销金额。在定期审核和核算各费用摊销项目时,应对费用摊销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外,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各费用支出情况,以前用“其他费用”科目登记的费用现在会根据具体支出的性质按不同的科目登记。例如,有些费用虽不作为当期费用支出,但与营业收入有关,可以登记在“营业费用”科目中;另外,一定数额的临时经营现金支出可以放在“经营现金流出”科目中,以按月度或总额计入账簿,以便于控制经营现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