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未交
增值税的
会计处理是在企业每个结算期末,将本期应纳税额转移到“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科目中。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这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按照相关税率计算出的应交税金。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则表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举例来说,如果企业本期销售商品并计算出销项税额为100万元,那么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万元
这样的分录表示企业将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元,从销项税额中转移到了未交增值税账户中,等待缴纳给税务机关。
拓展知识:
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或劳务在生产、流通、进口各个环节增加的价值征收的税种。在中国,增值税是主要的流转税之一,其计算方式通常是“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按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进项税额是企业购进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已经支付的税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差额部分就是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可以申请退税或者抵扣后期的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