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自投入使用起至计算日止,按照既定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总折旧额。要计算累计折旧,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即购置该资产所支付的金额,包括购买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等。
其次,估算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即预计该资产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年限。
接下来,确定残值,即预计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该资产可能的残存价值。
然后,选择折旧方法。常见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以直线法为例,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 (原始价值 - 残值) / 使用寿命。
最后,将每年的折旧额累加起来,得到累计折旧。例如,一台设备的原始价值为1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1万元,那么每年的折旧额为:(100000 - 10000) / 5 = 18000元。如果计算到第3年末的累计折旧,则为:18000元/年 × 3年 = 54000元。
除了直线法,其他折旧方法也广泛应用。例如,双倍余额递减法会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上应用固定的百分比进行折旧,这种方法在资产初期会产生较高的折旧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费用逐渐减少。年数总和法则是将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加总,形成一个年数总和,每年的折旧费用按照剩余使用年限与年数总和的比例来计算,这种方法折旧费用也会随着时间递减。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处理,因此在选择折旧方法时需要考虑企业的财务策略和税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