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与
利润总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纳税年度内,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用于计算应缴纳税款的
收益总额。而利润总额通常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后的剩余金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加回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支出,以及扣除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收入。例如,企业的娱乐费用超过规定的比例部分、非正常损失等通常需要加回到利润总额中;而税法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资产
折旧等则可以从利润总额中扣除。
简而言之,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依照税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它是企业实际应缴纳所得税的计算基础。
拓展知识: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定行业或领域,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和合理运用这些税收政策,以合法合规地减轻税收负担。同时,税法的规定也在不断变化,企业需要及时关注税法的最新动态,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