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登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开户登记”;
2、未注册过的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按提示完成注册过程;
3、在首页“单位登录”栏下,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提示需要安装以下加载项“…TokenSN.CAB…”,请点击“为此计算机上的所有用户安装此加载项…”菜单项,完成控件安装。在“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上缴存管理”系统界面中点击“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模块的“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菜单项,填写申请方基本信息,完成之后点击“保存”按钮。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跳出“提交成功”的弹出窗口;
4、单位提交申报后,可以在“单位开户进度查询”菜单项中查看申报事项的审批进度;
5、待管理中心审批后,单位可在登录界面中点击“已开户审批成功的单位打印办结发文”按钮,输入单位组织机构号并点击“查询”按钮,出现办结发文详细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或者“导出成PDF”按钮,用A4纸横向打印一份《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可依据以下材料确定单位性质:国家机关依上级出具的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确定;事业单位依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确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依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依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确定;社会团体依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确定。
3、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尚未到银行开立账户前,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可重新办理缴存登记。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行、招行厦门市分行及厦门银行等七家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到银行开立账户后,不得随意跨行变更开户银行。
4、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应一致
如果您是厦门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网上提取:
1.登录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xmgjj.gov.cn/)。
2.点击页面右上方的“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网上服务大厅页面。
3.在网上服务大厅页面中,选择“提取申请”选项,进入提取申请页面。
4.在提取申请页面中,填写个人信息和提取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5.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把提取款项汇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网上提取前,您需要提前在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进行个人账户实名认证,并开通网上提取功能。同时,您还需要准备好身份证、银行卡、公积金卡等相关材料。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服人员。
住房公积金网上审批流程: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进入“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链接到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
点击“申报人员”,尚没有登录帐号的,应先注册→“单位用户注册”,注册并激活帐号后返回首页;
申报用户登录→页面上承办单位选择“国土局”→事项名称选择“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点击“我要申报”,申报人员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和电话;
点击“填写表单”,按规定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保存提交→获得申报号码;
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结;
申报用户登录→点击“申报查询”→“查看”→点击“办结发文”,用A4纸横向打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银行开立账户所需其它材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关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