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不支持Video标签,因此无法播放视频教程。不过,您仍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空白发票的作废操作:
1. 首先,请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然后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 接下来,在“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找到并点击“未开发票作废”。
3. 现在,您需要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到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的提示。
4. 最后,请转到“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如果显示“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则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此时您可以进行抄税操作。
除了上述方法外,还有其他两种处理已作废发票的方式:
a. 如果开票系统内的发票已被作废,但纸质发票尚未作废,只需在纸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即可。
b. 如果纸质发票已被作废,但开票系统内的发票尚未作废,您可以进入开票系统,在“发票管理-发票作废”中选中该发票并进行作废操作(您还可以在“发票查询”中查询该发票是否已被作废)。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跨月的发票,您不能直接进行作废处理。相反,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冲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