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包括税费。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 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应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再加上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3. 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应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4. 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应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