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为满足其生产、服务、出租或管理的需要,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这些资产通常包括房屋、建筑、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当企业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将其计入“在建工程”账户。由于此时固定资产的安装过程尚未完成,所以不能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同时,如果涉及到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如一般纳税人),则应将应交的增值税也一并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具体的
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当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时,需要根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作记账凭证,然后将其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起分录为:借:固定资产-XX资产,贷:在建工程—XX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