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体户定税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同时,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于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其次,个体户纳税标准包括:销售商品的缴纳3%
增值税;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再次,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最后,个体户缴税流程为:去税务局带上你已经开出去的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申报就好了。可以让税务局给你开通网上报税,以后就可以在网上划款(这个需要基本户要和银行签订扣税协议)。如果是从事生产、加工、商品流通,则要向国税缴纳增值税,向地税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从事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生产、加工、销售以外),则只向地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即可,不需要向国税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