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所有在中国大陆境内售卖的
重疾险都必须包含规定的28种高发重度疾病。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能够覆盖到最常见且对患者造成严重影响的疾病。
这28种高发重度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等。
除了这28种必保疾病外,保险公司还可以自行增加其他疾病的保障范围,但不能少于一定数量。这样的安排使得市面上大多数重疾险能够覆盖到至少130种疾病。
通过这样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无论是常见的恶性肿瘤还是罕见的克罗恩病,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此外,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不断调整和优化保障范围,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总的来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投保人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同时,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疾病的保障范围。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保险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险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