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贷从2005年开始以网络平台方式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并逐步成熟,2006年底进入中国。目前,国内民间小额借贷业务已经形成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线上模式、非互联网的线下模式、线下线上并行模式三种形式。
网贷不仅让很多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机构服务、急需小额资金的普通人群得到了民间小额借贷服务,同时也为资金提供方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出借方式。
根据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之第二条,P2P平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网贷平台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据此可知,网贷平台是信息撮合方,扮演借贷双方提供信息的中介服务的角色,促成借贷双方直接在平台完成交易,以满足借贷双方的信贷和投资需求。
网贷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出借行为、金融服务。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网贷平台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即网贷平台不存在所谓的挤兑风险,借贷风险依法应由借款人与出借人承担。挤兑风险存在于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因为银行接收存款后,有义务妥善保管存款与支付利息。
以上是关于网贷平台的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