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疾病
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
重疾险必须包含规定的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这些疾病是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的,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
其中,28种重度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等。这些疾病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被认定为重度疾病。一旦被保险人确诊患有这些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赔付。
除了上述28种重度疾病外,重疾险还包含了3种轻度疾病。这些疾病虽然不如重度疾病那么严重,但同样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也会对这些轻度疾病进行相应的赔付。
此外,保险公司还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增加其他病种至100种以上。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产品。通过增加其他病种,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
总之,重疾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其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被保险人能够在面临重大疾病时得到及时的经济支持。无论是重度还是轻度疾病,重疾险都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在选择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