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重疾定义是由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后,各保险公司新推出的
重疾险产品中对疾病定义的描述和规定。
与旧定义相比,新定义更加严格,对疾病的理赔要求更加苛刻。具体来说,新定义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6种疾病进行了重新定义,其中部分疾病的理赔标准更加严格。
此外,新定义还增加了3种必保疾病和3种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承保的疾病。这9种疾病包括: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购买了旧重疾险产品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将按照产品条款中规定的理赔标准进行赔付,不受新定义的影响。而对于新购买的重疾险产品,保险公司将按照新定义进行理赔。
总体来说,新重疾定义更加严格,对消费者的保障程度有所降低。但这也意味着重疾险产品更加规范,有助于避免一些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产品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