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
重疾险都必须包含规定的28种高发重度疾病。这些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这些疾病的覆盖范围广泛,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保障。其中,恶性肿瘤-重度是最常见的一种疾病,也是导致人们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如心肌梗死和脑中风等疾病也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和致死率。此外,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高风险手术也被纳入保障范围,以确保患者在进行这些手术时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支持。
除了上述列举的疾病外,该规范还对一些特定的病症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等都是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的症状,因此被认定为重大疾病。此外,对于一些罕见的疾病,如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也给予了相应的关注和保障。
总之,这一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重疾险的保障水平,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全面和可靠的保障。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希望未来的保险产品能够进一步完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