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受到当地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限制。根据规定,申请人可以贷款的金额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同时,每月还款额(包括本金和
利息)不得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如果申请人有共同申请人,并且共同申请人也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计算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
此外,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
二手房)时,需要委托公积金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购买首套房时,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
对于个人申请者来说,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如果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并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90万。
另外,如果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仍需符合前述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