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个税是指纳税人在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过程。具体来说,申报个税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纳税人在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所得项目和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填写相应的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和应补退税额,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填写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项。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减去5000元的费用后的余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则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其中实行查账征收的按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则按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按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实际取得的经营
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则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则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最后,申报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