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这意味着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与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然而,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
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即会计
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总之,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的基础,其计算方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税收负担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