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的申请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准备一系列相关的材料。首先,申请人需要向银行提交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提供贷款用途的相关协议和合同。
在担保方面,申请人需要准备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并提交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抵押方式有多种选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货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以及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等等。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填写《开业贷款申请书》,并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过论证通过后,申请人可以获得推荐意见,并在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如果不符合要求,推荐机构会提出咨询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退回给申请人。
在身份确认环节,申请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随后,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银行将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如果不同意贷款,银行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咨询意见。
最后,在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受理银行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
总之,创业贷款的申请需要申请人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只有经过银行的认可和推荐机构的论证,申请人才能获得创业贷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