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纳税?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他们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账簿,并进行准确的核算。对于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会实行查账征收。而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在某些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户的纳税标准如下: 1. 销售商品的缴纳3%
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 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 还需要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