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的条件包括:贷款人被当地机关判定为贫困户,同时需要满足“三好”农民、“三强”农民、“三有”农民、“三无”农民的要求。扶贫贷款由当地扶贫办管理,具体情况需向扶贫办咨询。
申请扶贫贷款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一张贷款申请表、提供抵押物(如农作物、土地使用权、林权证等)、前往担保公司签订《担保与反担保合同》、与贷款发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提交一张发放贷款银行的银卡卡号即可。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扶贫贷款的发放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自2000年1月1日起,**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