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 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 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各地有不同)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对于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会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