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一种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税。它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收入。
按照印花税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
会计核算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其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总账、日记账簿及各明细分类账簿等。
当“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资金未增加的,无需贴花。对于其他账簿计算印花税时,以账簿作为计税数量,每年每本贴花五元。
其他营业账簿即:是指“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外的帐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