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公积金是一种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民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支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由使用者根据员工名单开设个人账户,共计支付的公积金总数向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支付费用,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以在其中的较小数值作为限定值,但不能超过相对应级别的最大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必须是缴费账户余额的十倍。符合个人公积金贷款标准的借款人并且其另一半为现役军官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宅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的20倍;借款人或其另一半存缴新职工租房补贴的,所存缴的新职工租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合拼计算公积金能贷额度。
第二种方法是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子总价格×(1-规定的贷款首付比列)。这类人有相关的要求和标准。职工家庭首次贷款并且套型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立方米,贷款首付必须超过房屋价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必须超过房屋总价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