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济南惨案”八十八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济南市将于5月3日10时至10时30分在全市试鸣防空防灾警报。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斗态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灾情迅拿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亩销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