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十九中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今,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护工、护士等等具有看护义务的人,要是对老人有虐待的行为,那么在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也就会构成虐待罪。之后自然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按照《刑法》中关于虐待罪的量刑标准作出处罚。即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在构成虐待罪的情况下,同时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的话,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处理方法。一、虐待遗弃老人治安管理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所以看虐待老人,最高五天拘留,最低警告,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解。不过被虐待有严重情节或后果,不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而是根雹旦据《刑法》来处理的。罪名规定:《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源旅扰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二、遗弃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夫妻等)(2)被抚养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年幼、年老、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3)情节恶劣。(长时间遗弃、打骂等等镇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