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商业保险可以不买,不是强制性购买。交强险就是要强制性购买。
商业险包含:
1、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盗抢险。
4、车上人员责任险。
5、车身划痕损失险。
6、玻璃单独破碎险。
7、自燃损失险。
8、涉水险(发动机损失险)。
9、指定专修特约险。
扩宽销晌展资料:
汽车商业保险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慎锋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 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斗改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