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腊,雇工出身(一说家有漆园)。因不堪花石纲之扰,于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秋,利用摩尼教的“二宗”(明、暗)、“三际”(过去、现在、未来)之说,组织群众,在睦州帮源发动起义。自号“圣公”,年号“永乐”,设置官吏将帅,建立政权。
周边各地纷起响应,人数扩大到几十万,连续攻下杭州、歙州等六州五十二县(包括今浙江省全境及安徽、江苏南部、江西东北部的广大地区),东南震动。
起义军计划划江而守,渐图进取,十年内推翻宋王朝。宋徽宗命童贯为宣抚使率军十五万镇压,起义军战斗失利。宣和三年(1121年)夏,方腊率余部退守睦州青溪帮源洞和梓桐洞,后被叛徒告密,受伤被俘,同年秋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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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腊起义
政和元年(1111年),东南深受朱勔(音同“勉”)花石纲之害,北宋宣和年间,宋徽宗喜花石竹木。在江南设“苏杭应奉局”,派众爪牙到东南各地,搜刮民间花石竹木和奇珍异宝,用大船运向汴京,每十船组成一纲,时称“花石纲”。
青溪县多产竹木漆,是应奉局重点酷取之地。这种沉重的负担都转嫁到农民身上,尤其是靠出卖劳动力度日的赤贫者身上。深受剥削压迫之苦,方腊因此对宋王朝的反动统治怀有中辩宽刻骨仇恨,遂点燃了起义之火。百姓愤怨,方腊趁百姓不满之机,暗中把贫困卖亮失业的人组织起来。
宣和二年(1120)十月初九,方腊假托“得天符牒”,率领农民,杀死方有常一家,以帮源峒为据点,聚集贫苦农民,号召起义。方腊自称圣公,建元永乐,设置官吏将帅,以头巾区别等级,头扎红巾等各色头巾作为标志,灶嫌建立农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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