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每一个新生儿都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并且在法律的意义上,每一个新生儿生下来之后,都是属于我们国家的合法公民,所以这名女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虽然这个女子是孩子的母亲,但是她也没有随意处置孩子性命的权力,因为孩子一旦生下来,就是赋有了国民身份,并且受到了我们国家的法律,而且这个行为从道德上来看,也是没有任何的底线可言。
我们来仔细分析这个事件,这名怀孕的母亲其实自己也是个孩子,因为在生育的时候,她才16岁,自己也没有成年,并且也没有结婚, 而且父母也不知道她怀孕这件事情,因为这名女子不敢告诉自己的父母,硬生生的瞒了十个月,在怀孕期间,就像是没事人一样生活,没有正常的孕检,没有去做任何的防护,就是到了生产的当天,女子突然感觉到了肚子异常的疼痛,跑到了厕所完成了整个生产过程。
生完孩子之后,因为没有任何的经验,发现孩子也不哭,不像是电视剧里一样,孩子一生下来又哭又闹的,也没有认真的去检查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活着的,就直接找了个袋子,将孩子装了起来,随后就去休息了,第二天的时候才发现孩子已经死亡,这个时候的女子惊慌失措,将孩子扔进了垃圾桶,随后被人发现,法医鉴定之后获得结论,孩子的死因是因为没有及时处理胎盘,从而导致窒息死亡。
这个责任也是由这名女子全部负责,对于这名女子来说,其实这个事件也是社会的悲哀,也是当时家庭教育的悲哀,才会导致这个女子过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