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在中国被定义为虚拟资产,只是提供法币交易平台非法,而大部分挖矿消耗的都是过剩能源,比如四川的丰水期水电等,只有过剩能源,才有两三毛的价格,矿工才赚的多。而消耗过剩能源换来的虚拟货币,却真实可以从国际市场换来美金,所以,没必要禁止。
但是如果炒作比特币影响了实体经济或者真的消耗了不该消耗的能源,国家今后还是可能会禁止挖矿的。
国家早就对比特币进行限制,曾经还导致比特币价格有一段时间暴跌,但是国家也只是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也就是不认可其是正经货币。
这已经是极限了,而且直接打击也没有用,因为比特币这是一个全球性的东西,光我们国家禁止,不会起多大作用,毕竟这个东西的涨跌权其实是由那些大资本家控制的,而且似乎价格很难跌下来。
所以这就导致许多人进入投资,想挣钱,国家只能说不支持去炒比特币,但是不能阻止人家投资,不能阻止人家如何用电,这都是他们的自由。你不能说不让人家用电挖矿,人家付电费了,至于想怎么用那是人家的事情,这点不好限制。
而且很多人都明白虚拟币就是一串数据,根本没有产生实际价值,但是财富的诱惑是很大的,反正现在没有跌,没有矿难,只要不是最后接盘都有挣钱的可能,这玩意除非全世界联合起来打击,否则根本没啥用,因为还是可以流通,一旦流通就会有价值,就会有人去买卖。
很多人说的我不赞成,可以以违反环保政策查封矿场,鼓励居民举报,可以以扰乱金融秩序关停交易网站、打击交易活动,宽带运营商封杀挖矿软件和交易网站端口。措施多了,就看你愿不愿意!
关键点在于比特币是第一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是未来。
但是能够现实应用的区块链虚拟货币技术,还需要三代四代之后,时间具体多久谁也说不上来,所以国家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本身是持观望态度,让子弹飞一会儿。
为了防止普通人被割韭菜影响社会稳定,比特币是非法的,不受国家保护,但是人类投机分子总会有,那国家也懒得管,自己愿意赌,那就自己去承担风险吧,国家只能管管普通人。
禁止不但不利于技术发展提升,而且要花成本组建团队和立法,而且想玩的人你也挡不住,与其吃力不讨好,那就完全没必要禁。
比特币或者其它一些加密货币只是披着区块链或者高科技外衣的骗局罢了。就跟烟和酒从长期看都是摧毁健康的骗局一样,比特币可以给你带来瞬间暴富的快感,但是一旦形成心理依赖,结局肯定是完蛋,倾家荡产。
套用潘嘎之交来说,兄弟们,这东西太玄乎,你们把握不住[呲牙][呲牙]
谢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首先简答:不是!
长久关注我的网友都知道我对比特币一以贯之的观点了,特别在10月15日,以“加密货币是不是值得持有的资产?”为题,我作为反方,与正方、前中金公司财富执行总经理吴小平,在百度《超级对线》做了一场PK直播,吸引了120多万人观看。一开始,就激辩了未来比特币是否能会成为世界货币,我观点鲜明:不会!
请收看回放, 里面详谈了几乎所有和比特币相关问题。
既然又被问到了,再谈几句吧。
这样说吧,真正的数字货币是有价值的,个人认为今后只会有一种真正的数字货币:国家背书的各个国家达成共识的数字货币,受理环境比目前的信用卡VISA、支付工具PayPal等更简单、成本更低、更安全,无网有网均可使用。
而比特币、以太坊、火币等并不能叫数字货币,因为他们不具备,货币的基本流通属性,离开互联网就无法证明其存在与交易了,最多叫数字符号或电子符号,只是虚拟币而已!
有网友不断问及,当下投资什么最好,其实,之前我反复强调了:当下现金为王。
借着这个问题,再顺便谈一下,与股票和债券相比,其实,现金并非一无是处。
当下,股票估值普遍高得令人难以置信,但投资者通常用来给投资组合提供保护的长期国债价格高得令人震惊。在这种情况下,更好的对冲方式可能是老式方法:持有现金。
几乎从任何角度来看,股票估值看起来都相当高。如,标普500指数基于未来一年收益预期的市盈率为22倍,为互联网泡沫以来最高的预期市盈率。与其过去十年经通胀调整后的收益(由经济学家Robert Shiller推广的估值方法)相比,估值也同样偏高。美国股市总价值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等其他衡量标准显示的结果也类似……
总之,比特币不是数字货币……点到为止吧。
最后,再顺便打个小广告,《看懂货币的第一本书》新鲜出炉,谢谢关注!
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 。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所有的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但不具有流通性货币的意义以及作用,因为总量的限制以及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导致其天然通缩,因此无法与正常的流通性货币相提并论,我更愿意认为它是一种数字记录币,具有很强的投机属性
头条的朋友你们好,我叫卢礼宪,我是一位主修国际会计专业,毕业后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多年,目前耕耘在证券行业的投资爱好者,很高兴为大家分享这个话题的干货。我研究股市已经超过一万小时,自认为对股票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1、概念范围不一样,比特币是数字货币的一种,数字货币的概念涵盖比特币。
2、发行方不一样,比特币没有统一的发行方,而有些数字货币有独立的发行方。
3、数量不一样,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扩展资料数字货币非法币
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集中交易。这些“货币”的价格不仅经常在短期内暴涨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帮助下渐渐向投资、融资等金融领域扩散,引发了各界对于相关风险的广泛关注。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专家指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法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因此,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或将会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并借此开展投机炒作、网络集资、借贷融资等行为,无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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