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未有既定时间表
周小川指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这也就说,Q币之类肯定不行。
至于是不是用区块链技术创造数字货币。周小川说,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但是到目前为止区块链占用资源还是太多,不管是计算资源还是存储资源,应对不了现在的交易规模,未来能不能解决,还要看。周小川称,除了区块链技术,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还深入研究了数字货币涉及的其他相关技术,比如移动支付、可信可控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等。
此外,周小川还提到,外界讨论较多的“51%攻击”问题(假设个人拥有整个网络51%的计算速度,就可以实现双重支付,可以逆转交易,可以使全网瘫痪,完全丧失转账功能),更多是针对比特币而言,比特币是不要**银行的。周小川提及,对于央行掌控的数字货币,会采用一系列的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来确保数字货币运行体系的安全,一开始就与比特币的设计思想有区别。
至于数字货币时间表,周小川称未有既定时间表。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逐步替代的关系。供参考。
我们都知道国家禁止数字货币交易,但是这里面包含两种情况,那么是全面禁止还是只禁止其中一项呢?
1.数字货币电子盘交易。用各国流通货币,例如用人民币,美元,日元等在交易大盘中买卖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此时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就相当于是“货物”。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以及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也同样表明数字货币实际上应该属于数字资产,也就是个人财产。它可以是“车”,可以是“房”等等,那这样的买卖它应该属于商业交易行为。像期货,股票在大盘中的交易行为。
2.使用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去购买实体货物。像之前马斯克表示可以使用比特币去购买特斯拉。这种情况就是数字货币就行使了货币职能。它可能会威胁到各国流通货币的主权地位。
如果国家把数字货币定义为数字资产的话,那么:使用“个人资产”去买卖相关实体货物,那么这个时候是不是像早期的市场交易以“以物换物”呢?
我们不会在生活当中见到用人民币去炒美元,用人民币去炒日元。因为双方都是独立货币,相关类似的它只相当于炒外汇,也就是炒汇价。这种情况在国内依然不属于违法,也不属于合法。
因为每个国家都只能有一种货币来成为该国的经济支撑。所以在我看来,国家应该想要禁止的是使用数字货币去购买实体货物,因为它行使了“货币职能”。如果禁止大盘交易的话,那么期货,股票大盘交易的存在也存在相关问题了。但是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是指哪一种,所以如今的电子盘交易依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进入市场一定要擦亮眼睛。俗话说得好,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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